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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包头白云鄂博矿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8人公告(含教师岗3人)-8846威尼斯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凝聚智慧力量,白云鄂博矿区现组织实施2024年度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8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具体详见《白云鄂博矿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22日以前出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5.学历要求(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①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②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③取得2024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2024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④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包头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15:00至5月28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5:00至5月28日20: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26678/byrc)进行报名。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等,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2)学习简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请注明)。

工作经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市外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期间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

1.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

2.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均上传)。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证书均上传)。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资格审查时不能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下需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印证材料,《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一并上传。

5.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外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注明是否在试用期内和是否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测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白云鄂博发布”“白云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考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将取消招考岗位。

2.面试采取三种方式,报考教师岗位面试重点考查综合素质(含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报考医疗岗位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和基本素养;报考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基本能力和素质。

以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白云鄂博发布”“白云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三甲医院复检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工作由白云鄂博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与招聘单位共同组成考察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校内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白云鄂博发布”“白云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引进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白云鄂博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1.引进人才在白云鄂博矿区工作且符合要求的,可享受住房租赁等补贴。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往区外、参加公开招聘或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白云鄂博矿区。最低服务期内,若乙方有调离或者辞职(解聘)的行为,要缴纳违约金,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参与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面试测评、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考生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5.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测评、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7.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白云鄂博发布”“白云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2-8518761

监督举报电话:0472-802366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

白云鄂博矿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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